經上說: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……」(羅8:3)「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」(來9:12)從經文中可以看到主耶穌為了贖我們人類的罪,被釘在十字架上,作了人類永遠的贖罪祭,也許有人會問,主耶穌作救贖工作,被比喻成是全人類贖罪的羔羊,這裡面有什麼含義呢?
要想明白這個問題,我們首先得知道贖罪祭是什麼意思。咱們看利未記4章27-31節中記載:「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,誤犯了罪,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,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。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,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,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。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,為他贖罪,他必蒙赦免。」以及16章30-31節:「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。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,脫盡一切的罪愆。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;這為永遠的定例。」
從以上幾節經文當中可以看到,以色列民出埃及以後,耶和華神藉摩西頒布律法讓以色列民遵守,用律法帶領他們在地上生活,只有守律法才蒙耶和華神的祝福。但是因著人的敗壞本性,漸漸地守不住律法,面臨的就是被石頭砸死的危險,只有獻贖罪祭才能贖自己所犯的罪,才能不被律法定罪處死。熟悉舊約聖經的人都知道,每年的七月初十是以色列眾百姓的贖罪日,每逢這一日到來,眾百姓都要將頭生的、無殘疾的牛羊獻在祭壇上,作為贖罪祭,藉此將人在這一年中的一切污穢和過犯都潔淨。用牛或者羊的血塗抹了人的罪。由此可見,在律法時代耶和華神是藉牛羊的血作為潔淨人罪愆的憑據,當時的人也因著所獻的贖罪祭就不被律法定罪了,就有資格來到耶和華神的面前祈求耶和華神的祝福與看顧。
到了律法時代末期,以色列百姓越來越守不住律法,犯罪也越來越多,耶和華神的律法已經不能在他們身上達到應有的果效了,聖靈對他們感到厭憎,因為他們的心已經墮落了,對神沒有一點敬畏。就如在以賽亞書1章11-15節,神藉先知以賽亞說:「耶和華說:『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?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,我已經夠了;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我都不喜悅。你們來朝見我,誰向你們討這些,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?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。香品是我所憎惡的;月朔和安息日,並宣召的大會,也是我所憎惡的;作罪孽,又守嚴肅會,我也不能容忍。你們的月朔和節期,我心裡恨惡,我都以為麻煩;我擔當,便不耐煩。你們舉手禱告,我必遮眼不看;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,我也不聽。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。』」
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,當時的人類敗壞到一個地步的時候,耶和華神開始向人發怒,斥責他們的罪行,如果一直這樣下去,按著神的公義性情,人都會死於神的咒詛之下,神造人的意義就會歸於烏有。當時的以色列人被罪充滿,活在罪中不能自拔,因此以色列人迫切禱告呼求神,神便賜給他們一個應許,一個意味著以色列人可以得到永久贖罪祭的應許。同時,神也是根據當時敗壞人類的需要,根據神自己的經營計劃,為了拯救人脫離律法的咒詛,就道成肉身來到人間成為贖罪的羔羊擔當人的罪。神藉先知以賽亞早有預言:「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,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他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(或作:他受欺壓,卻自卑不開口);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他也是這樣不開口。因受欺壓和審判,他被奪去,至於他同世的人,誰想他受鞭打、從活人之地被剪除,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?他雖然未行強暴,口中也沒有詭詐,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;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。耶和華卻定意(或作:喜悅)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。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作:他獻本身為贖罪祭)。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,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。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。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,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所以,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,與強盛的均分擄物。因為他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,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,他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」(賽53:6-12)
神道成肉身來作工時,施洗約翰也見證主耶穌是贖罪的羔羊,正如約翰福音1章29節記載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(或作:背負)世人罪孽的!」